关于开展第三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中设协字[2011]第11号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直属分会及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和 “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根据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对培养工程项目经理人才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取得建设部人事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并符合《办法》有关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第三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

 二、申报材料

    申请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的人员,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证明文件(清单见附件2)
    3、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见附件3)

 三、受理机构

    1、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和省(直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受理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报材料的初审(初审机构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2、需要更新初审机构信息及没有提供初审机构联系方式的协会,请及时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公室)提交初审机构相关信息,以便在网上予以更新和公示。
    3、如企业所在地区或行业、部门勘察设计协会未组织初审,企业可直接向考评办公室申报。考评办公室设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 座1310室

  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玉红 潘友库    电话:010-64820655 010-64827416

  传真:010-64827416   电子邮箱:zcb@ccesda.com

 四、申报方法

    1、请每位申请人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网址:www.china-epc.com),下载《办法》和《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证明文件清单、《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等文件,了解具体要求。
    2、在网上进入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报信息系统并完成以下工作:
     1)在网上注册并填写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
     2)在网上发送本人免冠彩色照片(六个月内、白色或浅蓝色背景、清晰度300线、尺寸大小27X20MM、文件大小100K左右、非扫描的近照);
     3) 将《申请表》打印由所在企业核准盖章后在网上提交《申请表》。
    3、将书面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书面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4、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评委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企业按照本通知及《办法》的要求,做好本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督促申报人员完成按时网上申请,将书面申请材料核准后及时送交所属的初审机构,同时提交本企业“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

 五、受理时间

    1、网上申请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6月15日。
    2、请组织申报的企业于2011年7月1日前将核准的申请材料报至所属初审机构。
    3、请初审机构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送交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六、考评程序

    本次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由企业自愿组织申报,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送交考评办公室汇集,由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评。考评按照专业组初评、考评委员会专家组复评、网上公示的程序进行。考评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颁发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卡和证书。

 

    附件(请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下载):
      1、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
      2、证明文件清单
      3、《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
      4、初审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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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