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5.12地震现场技术援助专家组完成
应急评估任务并对我省灾后重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专家组对灾区部分房屋震害调查情况报道
5月12日汶川发生的8级特大地震,使我省陇南、甘南、天水、平凉、庆阳、临夏等市、州的房屋建筑都受到较大震害,其中陇南市与甘南州部分县受灾十分严重。
在5.12地震发生的当天,省建设厅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受损房屋出现次生灾害,在大震后的第二天即5月13日起至5月24日,先后组织派遣我省建设系统17名结构抗震专家分五个组赴灾区进行房屋灾害调查与应急评估,为灾区应急使用及灾后重建提供技术援助。在灾区工作期间,专家组每一位成员怀着对灾区人民发自内心的深厚感情,冒着大震受损的房屋在频频发生的余震中随时会倒塌的危险,不顾个人安危,竭尽全力、日以继夜地工作,他们在现场及时制定出应急评估技术鉴定标准,历经十多天昼夜连续作战,对我省陇南、天水、甘南等灾区12个区、县的30家医院、92所学校、36个指挥保障部门以及44个相关单位的400余幢房屋建筑的震害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应急评估初步鉴定,为当地政府应急使用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为抗震救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省建设厅要求,专家组从灾区返回后,及时完成了数万字的灾区房屋应急评估报告和灾区房屋震害调查报告,并对我省灾后重建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现仅将专家组对灾区部分受损房屋调查情况简介如下:
一、房屋建筑震害主要特征
5.12地震在我省文县县城及附近地区产生了8度、局部9度的地震影响,从此次地震造成的破坏来看,经正规设计有抗震设防的城市房屋建筑,基本上达到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目标,没有抗震设防、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和一些自建的土木结构的民房,在地震中震害严重。
1、城镇土木结构民居
土木结构房屋在我省陇南村镇地区分布较为普遍,该类房屋为木构架承重,土坯墙作围护墙,此类房屋在本次地震中破坏最为严重。其破坏形式大多为:(1)维护墙倒塌,木构架倒塌或倾斜(如图1);(2)木构架纵、横向节点连接松动,榫接处普遍破坏,屋面檩条、瓦片掉落严重(如图2)。
图1 文县城关民宅

图2 文县民宅
2、城镇多层砖混结构房屋
无构造柱等抗震措施的多层砖混结构房屋震害严重,一般底层破坏较为严重。房屋破坏的形态主要为:砖墙剪切破坏,呈斜裂缝、“X”形裂缝和水平裂缝(如图3、4);
砖块被剪断、破碎,墙体破坏后发生较大的位移和错位,随时可能倒塌(如图5、6);
大开间单跨外廊的砖混结构破坏严重(如图7)。
3、大多数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未见明显震损,但非结构主体的填充墙、粉刷、面饰等脱落外闪、裂缝较严重(如图8、9)。

图3 文县中医院内墙震害严重(砖混结构)

图4 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楼出屋面楼梯间墙体严重破坏(砖混结构)
图5 陇南气象局办公楼墙体震害严重成为危房(砖混结构)
图6 文县中医院墙体震害严重成为危房(砖混结构)

图7 文县教师进修学校墙体震害严重(砖混结构)

图8 陇南供电局外墙饰面破坏(框架结构)

图9 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填充墙破坏(框架结构)
二、房屋建筑震害调查和应急评估小结
仅对所调查评估的陇南、甘南、天水等地的384栋城区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应急指挥建筑等)进行震害统计,结果如下:
各区、县房屋建筑受损和危房比例表
区县 |
医院建筑 |
学校建筑 |
指挥保障建筑 |
其他建筑 |
受损% |
危房% |
受损% |
危房% |
受损% |
危房% |
受损% |
危房% |
陇
南 |
武都 |
100% |
35.71% |
100% |
55.32% |
100% |
25% |
75% |
5.5% |
文县 |
100% |
50% |
100% |
76.47% |
100% |
66.67% |
—— |
|
成县 |
100% |
|
100% |
4.8% |
100% |
16.7% |
100% |
11.1% |
康县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徽县 |
100% |
|
100% |
|
—— |
|
—— |
|
两当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宕昌 |
100% |
|
100% |
|
100% |
|
—— |
|
礼县 |
100% |
|
100% |
18.2% |
100% |
|
100% |
|
西和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天水市 |
—— |
|
100% |
|
—— |
|
100% |
9.6% |
甘
南 |
舟曲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迭部 |
100% |
25% |
100% |
|
100% |
|
100% |
|
注:表中——表示未参与受损统计
三、关于我省灾后重建的几点建议:
1、医院、学校建筑应为受灾时的应急场所,建议应提高医院、中小学以及幼儿园等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乙类)。
2、两层以上的幼儿园、中小学、医院及大开间或外廊式建筑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体系、剪力墙体系、框剪体系)。
3、应严格限制预制楼板的使用范围。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指挥及保障(通讯、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建筑)等建筑中不得采用预制楼板。
4、指挥及保障(通讯、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建筑)建筑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体系、剪力墙体系、框剪体系)。
5、砌体建筑应严格限制大于4.2m开间的房间。
6、砌体建筑的门窗洞口两侧均应设置约束构造柱。
7、砌体建筑的砌筑质量标准应进一步提高。
8、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必须加强填充墙与剪力墙以及框架梁柱的拉接构造措施,条件许可时填充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
9、应对岩土工程勘察提出新的要求,要求勘察单位对拟建场地周围可能存在的滑坡、塌方、泥石流做出较详细的评估,并对场地是否避让提出明确合理的建议。地质复杂的县级以上城市建设场地应提供剪切波速,合理划分场地类别。
10、建议尽快制定出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灾后重建技术指导措施或暂行规定。
甘肃省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
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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