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通知

甘抗发【2010】10号

各市(州)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09号公告,新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以下简称新抗规)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同时废止。为做好新抗规的实施,进一步强化我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现将我省实施新抗规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省属地震多发和高烈度地区,防震减灾任务艰巨,国内外历次地震经验表明,增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最重要和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新抗规总结了汶川特大地震等地震灾害和建筑抗震经验,适度提高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结构安全度,对做好我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新抗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新抗规的贯彻执行。

    二、201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的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可依据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的标准执行,并应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进行设计文件报审;凡2010年11月30日之后完成的设计文件以及2011年1月1日以后报审的设计文件,必须依照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进行设计和审查。

    三、鉴于设计使用的主要结构分析软件目前尚未升级更新,现阶段抗震设计时可暂按现行分析软件中的构件内力调整参数进行,但应遵守新抗规中的场地分组调整和抗震措施等其它各项要求,特别要严格执行新抗规中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