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的决定
甘建设[2010]529号
各市州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我厅审定,现决定对2010年度评选出的青海省西宁市第七水厂一期工程等44项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项目(第十七届优秀工程勘察、第二十四届优秀工程设计)给予表彰,并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对主要完成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位可酌情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予以奖励。
本次获奖的44个项目是按照《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甘建设[2007]75号),对本年度申报的94个项目进行专业初评、实地复查、综合评审、建设厅审定等程序,最终评选出来的。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8项(含小型项目1项)、三等奖22项(含小型项目2项)。本年度缓评项目5项(由于使用年限不足等原因,保留1年申报资格)。
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最高奖项,也是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前置奖项,在省内等同于省级科技进步奖。我省各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勘察设计人员应向获奖者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创新创优意识、繁荣建筑创作,以提高质量、争创精品为目标,精心勘察,精心设计,为我省工程建设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二〇一〇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名单
2、二〇一〇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缓评项目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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