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建设、环保、园林等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甘建职改办[2007]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人事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厅属各单位:

  省建设口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二 OO七年十月召开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正常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甘人事 [2003]129号)规定执行。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规定执行。

  职称外语按照《关于印发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规定执行。

  二、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25份,内容必须打印,纸张型号为A 3 ,否则不予受理;

  3、学历证明、现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验证后退还),并附复印件1份;

  4、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5、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本人文章所在页面);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单位公示结果1份;

  8、一篇拟答辩的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清样,一式3份,不得注明作者及刊物名称;

  9、上报证明材料(不含评审表、简表及论文清样)的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1份。

  为便于整理,以上证明材料或复印件,要求统一采用 A 4 型号的纸张。

  三、建设系统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所属行业协会(学会)申报评审或考核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除第二条规定的评审材料内容外,另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上须由档案管理单位(部门)和相关协会(学会)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员须填写《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附表,一式1份),并由相应部门签注意见。

  四、破格晋升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由市州、厅局职改部门写出推荐专题报告一式 2份,《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

  五、评审所用表格必须符合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式样,并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六、根据省职改办通知,今年不安排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

  七、材料报送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2007年9月14日前将申报副高级工程师职务评审材料报省建设厅人事处(职改办)。

  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 1号(省政府大院前楼513房间)

  联系人:王卫国、肖新

  联系电话: 09314609763

  附件: 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doc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职称  申报材料  通知                            

    抄送:省职改办                                            

    甘肃省建设厅  校对:王卫国  2007年5月10日印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