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防治领域 坚持标本兼治 深入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冀 玉同志在全省建设工作暨建设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同志们:

  刚才,屠厅长对全省建设工作作了全面的总结和安排部署。下面,我就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对 2007 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安排。

  一、近几年全省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紧密结合建设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重点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治理商业贿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逐步形成了具有建设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从全省建设领域这个大范围看,腐败现象和案件仍然是高发势态,而全省建设系统本身,违法违纪发案率逐年下降,直属单位几年来未发生过大要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推进全省建设工作顺利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付出了艰苦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借此,我代表建设厅党组纪检组向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近几年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建设工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全省建设事业提供有力保证,参与和开展了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房地产宏观调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等重大工作监督检查。围绕建设系统各项审批事项和招投标环节(规划、项目、资质和资格审批;工程评优评奖、资金分配;和人事工作等)、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参与了对全省建设系统 5 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了执法监察 563 项,提出监察建议 132 项,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198 件。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进一步落实。 近年来,建设系统各级党组(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牢牢把握“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这个重心,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思想教育常抓不懈,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以及廉政歌曲推广传唱等活动,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深入。坚持用正反两方面案例进行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全省建设系统干部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加强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活动规定的监督检查。广大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紧密联系各地的实际,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纳入党组(党委)工作目标责任范围,摆在重要日程,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省建设厅党组把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研究部署,分阶段、分层次,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动员、自查、督查整改工作。截至 2007 年元月份,全省建设系统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共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90 多项。省建设厅制订了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行业、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行业和风景名胜区等六个配套办法,分别从法规建设、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管理办法及改革措施。

  (四)纠正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有效推进。 全省建设系统在拆迁问题上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合理控制拆迁规模, 2006 年城市房屋拆迁总量比 2005 年下降了 10.18% ,积极推进拆迁管理工作规范化,有效规范拆迁行为,积极化解因拆迁产生的矛盾纠纷,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目前对省上交办的个人访重点案件办结率近 88.24% 。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中央和省上的部署,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紧紧依靠各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经过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完成了拖欠总数的 99.8% ,基本实现了国家确定的清欠目标。

  (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完善。 加强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强化对建设工程招投投标的监督管理。一是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全省 15 个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实现了省市(州)县三级计算机联网,实行网上监督管理。三是规范招投标程序。从招投标运行机制上、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前五批,省建设厅共清理审批事项 66 项,省政府前五批累计公布取消的共 31 项(实际取消 32 项,其中 2 项内容相似合并 1 项),列入正常工作 7 项,保留 34 项,取消项目占 48.5% 。各地根据统一部署,对当地设立的建设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促进了行风、政风的转变。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印发了《甘肃省建设厅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了《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全省建设系统初步建立了与行政许可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时效进一步提高,多数城市建设系统的审批事项进入了政务大厅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好。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级建设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普遍建立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突出抓好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完善了层级监督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书,执法检查建议书等多种方式、认真纠正下级建设部门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 12319 ”服务热线进一步推广。到今年年底,全省已有 11 个市、州开通了“ 12319 ”建设事业服务热线,“ 12319 ”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广大群众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沟通的平台。

  (七)坚持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强制度建设,适时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的规定和制度。普遍制定、分解、细化了《纲要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个行业、部门工作重点,进一步从源头上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推动了建设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建设厅制定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同时”的意见》、《甘肃省重点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暂行规定》、《甘肃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及资质审批管理、规划审批管理、评优评奖、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房地产交易管理、市政公用服务、建设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定和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收费项目,规范了财务监管,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印发了《甘肃省建设厅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各项制度的建立,推动了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案件查办和信访工作深入扎实。 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 2004 年至 2006 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举报 156 件(次),直接查办案件 5 件,查结 5 件,处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 名,同 27 名干部进行了提醒或诫勉谈话,通过查办案件,就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促进了部门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使惩治与预防得到有机结合。近几年全省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直接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为建设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化,城乡建设中影响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还会不断出现,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条件在一定时间内仍难以根除。建设系统源头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以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责任追究难以落实,对有些地方和部门监管不到位。反腐倡廉工作仍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任务依然艰巨。

  二、今年工作的思路和要求

  2007 年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上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甘肃省建设厅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方案》推进建设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和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一)加强教育,认真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工作。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纪政纪,确保政令畅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建设的重点来抓,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牢固树立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提出的八大优良作风,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加强机关效能监察,促进机关作风建设。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责任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干部任用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探索有效监督的新途径,从制度上不断加以规范和完善。

  2、深化“两同时”自律机制,以更高的标准确保“两个健康”。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深入探索,有效保证政府职能体制改革。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各项资质资格审查程序的规范和监督。深入推进建设系统落实六项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健全公开保障措施。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推广建设系统“ 12319 ” 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的经验,促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四项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效能监察,做好协调配合,不断探索实施监察职能的有效形式和方法。

  1、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中央和省上等多部门联合关于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法、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行为。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进一步发挥有形建筑市场作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对招投标和资质资格审查监管手段,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形成建设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3、继续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督促各地全面落实中央有关宏观调控措施。强化城乡规划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和规划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同时,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并在年底前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4、完成省纪委、省监察厅对部分重点项目、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的要求。

  (三)有效协调,加强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做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1、纠正城镇建设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行为。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重点规范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的行为,落实拆迁工作的各项制度,以程序的合法性保障拆迁管理行为的规范性,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促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和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和规章;督促进一步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严肃查处拆迁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2、督促健全完善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力度,扩大成果,切实做好清理拖欠的收尾工作,推行工程款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防止新的拖欠的长效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对新开工项目监管,落实相关责任,加强信用制度和监管制度建设。

  (四)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的落实

  按照建设厅党组《实施方案》和 2007 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加强协调,促进牵头任务和有关工作的落实。

  1、稳步推进建设系统惩防体系的构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建设厅党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 2007 年底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城乡规划法》颁布后的贯彻实施、及规划许可配套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建筑法》的修订工作,抓紧完善建筑市场法规制度执行的监督;对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区等 6 项改革与制度建设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加大协调和督查力度。

  2、扎实推进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的创建活动,抓好建设部党组《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落实。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建设部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典型经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交流,扩大廉政文化覆盖面,创新廉政文化载体,不断提高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

  3、切实抓好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挂靠社团的廉洁自律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督促和检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自律的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社团廉洁建会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

  (五)切实履行职责,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失职渎职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案件;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违反规定收送现金和买官卖官、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要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地产开发、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要深入研究建设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典型案例剖析、重要案件备案及重大事项报告、案件督办和案件统计分析制度。

  2、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在征地拆迁、以及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3、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做好信访群众接待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属地分级管理的规定,定期做好对信访件的分析。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

  (六)加强自身建设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非常艰巨,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努力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纪检监察和建设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建设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2、弘扬先进,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建设成为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建设纪检监察队伍。

  3、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的研究与指导。重点工作要及时做好安排部署,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紧密结合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或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确定 1 至 2 项调研课题,组织或配合有关单位开展调研,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决策提供依据。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时效,加强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经验交流,深入开展理论研讨,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同志们, 2007 年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乘势而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开创有建设系统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为实现建设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